中山市口腔医院现对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服务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中山市口腔医院员工团体意外险保险服务项目
二、预算总额:保费最高限价74元/人/年,最终合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20440元
三、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中午12:00前(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3楼医院办公室,现场密封提交
3.报价材料需全部(逐页/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按顺序整理为一份报价文件并装订(请按附件“响应文件模板”格式提供,数量为一式一份)
六、评审方法: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七、本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口腔医院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3楼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方式:0760-8988091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山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2025年中山市口腔医院员工团体意外保险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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