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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学专委会第十九次学术年会服务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7:11 本文来源: 中山市口腔医院总务部

2024年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学专委会第十九次学术年会服务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中山市口腔医院现对2024年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学专委会第十九次学术年会服务项目采用院内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学专委会第十九次学术年会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8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

1.提供会议策划、设计、制作。

2.对会场音响灯光等设备提前做好规划。

3.会议全程跟进,对突发事情做好提前预判,并做好预案保障会议顺利召开。

4.专人服务,接收采购人咨询并及时回复。

5.会前按采购人要求联系做好会场安装和布置,会后按要求撤场。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2 :00 前(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

3.提交内容:响应文件(格式参照附件一)。

六、评审方法

1.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报名结束后我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为拟成交供应商。已报名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中山市口腔医院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口腔医院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3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8689336686

附件一: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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