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口腔医院系统改造升级服务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口腔医院系统改造升级服务项目
二、预算总额:1万元
三、最高限价(如有):1万元
四、项目内容:
1.对院内His、药事、检查、检验等系统改造与取数据;
2.区域卫生平台前置机系统改造;
3.服务期限:2026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以上服务内容。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不存在《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中“否决性条款”的情况。(附件1)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7:30前(北京时间)
(邮寄递交则以邮寄寄出时间为递交时间,以邮寄凭证为准)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6楼设备科。
3.响应文件材料需全部(逐页/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按顺序整理为一份文件并装订(请按附件2“报价文件”的格式提供,数量为一式一份)
4.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本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0760-8836323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山市口腔医院 设备科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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