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口腔医院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口腔医院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
二、预算总额:10000元
三、最高限价(如有):10000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者其属下加油站应当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点
1.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 12 : 00 前(北京时间)
(邮寄递交则以邮寄寄出时间为递交时间,以邮寄凭证为准)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3楼总务部。
3.报价材料需全部(逐页/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按顺序整理为一份报价文件并装订(请按附件“报价文件模板”格式提供,数量为一式一份)。
4.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八、本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谢工
联系方式:0760-8991086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山市口腔医院总务部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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