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口腔医院老年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口腔医院老年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总额:9.8万元
三、最高限价(如有):9.8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不存在《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中“否决性条款”的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30前(北京时间)
(邮寄递交则以邮寄寄出时间为递交时间,以邮寄凭证为准)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77号,中山市口腔医院综合楼6楼设备科。
3.响应文件材料需全部(逐页/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按顺序整理为一份文件并装订(请按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数量为一式一份)
4.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八、本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760-8836323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山市口腔医院设备科
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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